(原标题:浪莎股份候选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罗仲伟))股合网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罗仲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其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罗仲伟已同意出任该职位。提名人认为,罗仲伟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罗仲伟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工作经验,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罗仲伟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不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未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过去十二个月内未有上述情形,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
罗仲伟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而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罗仲伟已通过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提名人已核实并确认其符合任职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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